各相關單位:
根據《關于印發<青島市博士后培養留青資助實施細則>的通知》(青人社發﹝2019﹞3號)有關要求,現將青島市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資助申報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資助
申報資助包括建站(基地)資助、站(基地)科研資助、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補貼、博士后安家補貼、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資助等五項。
二、申報條件和材料
(一)建站(基地)資助
2015年之后,新設立的流動站、工作站(不含分站)及基地在招收首位博士后進站并開題后,分別給予設站(基地)單位50萬元、50萬元、20萬元的建站(基地)資助。已經申報過的不再申報。申報材料包括:
1.博士后進站介紹信或進站備案證明;
2.開題報告。
(二)站(基地)科研資助
2021年8月之后,招收至少1名博士后進站后并開題的流動站、工作站、基地,每年分別給予5萬元、5萬元、2萬元的科研資助。每個站(基地)每年只能申報一次。申報材料包括:
1.博士后進站介紹信或進站備案證明;
2.開題報告。
注:此項補貼由人事處統一填報。
(三)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補貼
在站(基地)博士后(不含在職和兩年期滿未出站人員),給予2021年8月至12月的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補貼(每月每人5000元)。以實際在站月數計算,已申報過的月份不可重復申報,自進站(基地)之月起最多申報24個月。
(四)博士后安家補貼
2017年1月1日之后、2018年6月6日之前出站并于出站后6個月內在青島辦理就業手續且落戶在青島(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職人員)的博士后,給予20萬元安家補貼。安家補貼分兩年給付,每次支付50%。博士后留青工作滿1年后,申報第1次安家補貼;留青工作滿2年后,申報第2次安家補貼。
2018年6月6日之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個月內在青島辦理就業手續且落戶在青島(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職人員)的博士后,給予其25萬元安家補貼。安家補貼分兩年給付,博士后留青工作滿1年后,申報第1次安家補貼,為40%;留青工作滿2年后,申報第2次安家補貼,為60%。申報材料包括:
1.與工作單位訂立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勞動(聘用)合同;
2.社會保險對賬單(打印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);(醫保證明+社保證明兩項,具體操作見附件1、2)
3.博士后進站審核表;
4.博士后工作期滿審批表;
5.戶口簿等戶籍相關證明材料。
(五)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資助
2021年8月至12月進站(基地)的申報“具有創新性或創業前景”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資助的博士后,經單位從中擇優推薦,并經專家評審通過后,給予5萬元的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資助。單位推薦申報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資助名額,根據單位同期進站(基地)博士后數量、博士后工作實際情況等綜合確定。申報材料包括:
1.博士后進站介紹信或進站備案證明;
2.開題報告。
符合申報條件的博士后填寫《青島市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申請表》(附件4),請各單位排序推薦,并在12月20日之前將申請表、開題報告及《博士后應用研究項目評審表》(附件3)電子版發送至郵箱:liuxiaoyi@upc.edu.cn。
三、申報時間和方式
1.申報時間:2021年12月8日至28日;
2.申報網址:http://rc.qingdao.gov.cn(青島人才網);
四、有關說明
1.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聯合培養的博士后,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組織申報;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聯合培養的博士后,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組織申報。
2.銀行賬戶必須是中國農業銀行或交通銀行(開戶行請具體到支行),其他銀行的不予撥付。
五、聯系方式
聯系人:劉曉怡
聯系電話:0532-86983380
人事處
2021年12月8日
附件5:青島市博士后資助系統用戶手冊20211203.doc